1、在礦長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和上級的指示、決議。結合礦山生產情況,制定貫徹實施措施,并檢查執行情況。
2、對于全礦生產領域的安全員有領導責任,必須認真貫徹“管生產必須安全”的原則。
3、組織編制和審查生產計劃時,應首先考慮到安全技術措施,并將其作為指導安全生產的依據。
4、每季度主持召開一次全場的安全生產動態分析會,解決安全生產上的難題,布置下季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不斷改善勞動條件,的把安全措施納入生產計劃。優先安排。
5、在新建、擴建、改建生產工程等項目時,認真落實“三同時”的規定。
6、經常對所屬班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檢查其執行情況,主動布置、檢查、支持安全領導小組的工作,當他們的工作受阻時,要為他們排除障礙。
7、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對查出的問題要責成有關領導和相關人員限期解決,并令其制訂不再重復發生問題的措施。
8、發生死亡事故及惡性未遂事故,應立即親臨現場組織在有關人員按事故應急救援方案進行搶救,并向調查組提供有關事故的情況。
9、每半年組織一次安全經驗交流總結與交流會,表彰獎勵安全生產有成績的班組的先進個人,對違章指揮造成重大傷亡事故的,要及時召開現場會議,共同吸取教訓,并對主要責任人給予重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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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