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負責本區安全技術工作,對區長負責。
二、 編制好本單位的作業規程和施工措施,把技術要求、質量標準、安全注意事項傳達給每位職工,考核合格方能上崗。
三、 編制作業規程和施工措施應具備安全性、可操作性和實用性。
四、 堅持每周二的安全活動,對提出的安全隱患,及時采取措施加以整改。
五、 對井下電氣設備的“三大保護”、“三專兩閉鎖”實行監督,杜絕設備失爆。
六、 井下設備必須構件、附件齊全有效、制動靈敏可靠,否則不準使用。
七、 對分管范圍內通風設備要加強管理,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八、 根據地質預報,對可能出現的異常情況有預見性,有相應的處理措施。
九、 隨時檢查泵站、支架構件、附件是否齊全有效,發現問題及時組織處理,液壓系統達到規定的壓力。
十、 上下安全出口支護和超前支護必須穩固可靠,有隱患迅速組織處理。
十一、 配合技術部門做好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修訂、審查工作。
十二、 參加有關安全技術專業會議,如實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十三、 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職工教育培訓工作,提高職工的生產技能、安全知識和自保互保能力。
十四、 抓好質量標準化工作,夯實安全生產的基礎。
十五、 堅決執行“一炮三檢查”和“三人聯鎖”放炮制度,按規定嚴格管理爆破器材。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