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協助科長搞好安全管理、風險預控安全管理體系建設等工作。
第二條 負責信息的收集和定向傳遞。各類文件,原始憑證、統計報表等基礎資料保存完整,齊全可靠。
第三條 編寫風險預控安全管理體系、應急預案等體系文件,對不合理的規程、措施提出修改建議。
第四條 認真學習貫徹煤礦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并積極組織落實。
第五條 在工作中認真學習,嚴格執行黨和國家的政策、法令及上級指示。
第六條 制定業務流程,做好信息的收集和定向傳遞。
第七條 嚴格遵守和貫徹落實供配電安全規程、作業規程、技術操作規程和規章制度,消除隱患。
第八條 做好各部門之間橫向協作,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所承擔的協作任務。對有關部門和人員提出的問題,準確及時地予以答復和處理。
第九條 承擔未履行本責任制所產生后果的責任。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