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守礦、隊各項規章制度,服從上級指揮。
二、隨時注意保持周邊環境衛生清潔,不隨地吐痰、不亂扔紙屑煙蒂、不亂涂亂畫。在隊部公共場所隨地吐痰、亂扔煙頭、雜物及果皮者,發現一次扣20分。
三、嚴禁在開班前會時抽煙,違者扣20分。
四、工作期間應集中精神,認真工作,不允許串崗聊天和在工作區內大聲喧嘩,不得妨礙他人工作,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五、嚴格遵守工作時間,做到不遲到,不早退。出班前,必須將所用材料、工具等整理或碼放整齊后,才能下班。
六、不得將本隊設備、器材用作私用,如需攜帶外出須經主管隊長批準。
七、與工作無關的私物不得隨意帶入本隊,工作場地非經許可不得進行各類娛樂活動。
八、愛護本隊公物及設施,損壞者按兩倍以上賠賞。職工個人所借用的工具、物品必須妥善保管,不得隨意拆卸或改裝。若出現故障須及時向分管隊長申報。
九、班前會上嚴禁交頭接耳、搞小動作,班前會沒結束前,嚴禁來回走動,否則按嚴重違章、違紀處理。
十、值班隊長負責安排人員對值班室、會議室及樓道衛生進行清掃,隨時對職工宿舍衛生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十一、必須履行對本隊重要信息的保密義務,不得將本隊重要信息泄露給他人。不打聽,不傳播與本人無關的,不該打聽不該傳播的事項。
十二、職工之間及對外來的人員,必須禮貌待人,文明用語,不講粗話、臟話。同事之間要和睦相處,互相團結、幫助。
十三、非本隊工作人員不經許可不得進入加工房和庫房,礦檢查人員除外。
十四、本隊職工著裝應以反映良好的精神面貌為原則。著裝要清潔整齊,禁止穿拖鞋、背心。
十五、節約用水、用電、辦公用品。安全用電,愛護燈管、插座、開關等電路設施。不準私自拆除、搬移和亂拉線路。若有損壞,須通知后勤部門進行更換、修理。
十六、辦公室、值班室、會議室、庫房、加工房及職工宿舍必須遵守用火規則。
十七、所有設備、器具等必須保持可正常安全運作狀態。
十八、無操作資格者不得操作有關設備、器具等。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