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人入職培訓管理規定
一、培訓目的:
1. 使新職工在入職前對礦及本隊有一個全方位的了解,認識并認同永煤企業文化,堅定自己的職業選擇,理解并接受本隊的行為規范;
2. 使新職工明確自己的崗位職責、工作任務和工作目標,掌握工作要領、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盡快進入崗位角色。
二、培訓時間:
新工人入職培訓期3個月,包括一星期的集中脫崗培訓及后期以師帶徒的指導培訓。
三、培訓對象:
本隊所有新進職工。
四、培訓方式:
1、 脫崗培訓:由分管培訓的副隊長制定培訓計劃和方案并組織實施,采用集中授課、討論等形式。
2、 在崗培訓:簽訂以師帶徒協議,現場進行指導培訓。
五、培訓教材:
《煤礦安全規程》、《防突隊管理制度匯編》、《鉆機操作規程》、礦各項管理制度等。
六、培訓內容:
1.礦井概況:公司創業歷史、企業現狀以及經營理念、企業文化、未來前景、組織機構、各部門的功能和業務范圍、人員結構、培訓制度、團隊精神介紹、溝通技能訓練及新職工關心的各類問題解答等;
2.職工守則:規章制度、行為規范等;
3.入職須知:入職程序及相關手續辦理流程;
4.安全知識:煤礦安全知識、設備安全知識及緊急事件處理等;
5.在崗培訓:服務意識、崗位職責、業務知識與技能、 工作流程等;
七、培訓考核:
培訓期考核分書面考核和應用考核兩部分,脫崗培訓以書面考核為主,在崗培訓以應用考核為主,各占考核總成績的50%。書面考核考題由本隊印制考卷;應用考核通過觀察測試等手段考查受訓職工在實際工作中對培訓知識或技巧的應用,由主管隊長組織進行鑒定。鑒定后按照新工人管理制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