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總工程師和科長的領導下,負責貫徹執行《礦井地質規程》、《礦井水文地質規程》、《礦井防治水工作條例》及國家煤炭工業技術政策和規定。合理安排好地質工作,對地質組的各項業務工作負全面責任,負責本礦內的一切地質工作,并保質保量地按時完成任務。
2、按照《礦井地質規程》、《煤礦安全規程》要求經常深入現場,觀測素描井下實際揭露的地質、水文地質現象,煤(巖)層等原始資料,做到掘進完畢素描完畢,及時分析研究繪制地質卡片,填繪在有關圖紙上,及時綜合分析,不斷研究本區域的地質構造規律。
3、負責與生產技術部門聯系協調,按照規定的內容及時間要求安排編制地質“三書”和其它資料,及時為安全生產提供相對可靠的地質和水文地質資料,并對資料的正確程度負主要責任。
4、地質說明書及采掘地質資料在提出后應經常進行查對,如發現地質情況與所提供資料不符時,應立即用新的地質資料進行修改、補充,并下發至有關單位。工作面采完后,及時編寫地質采后總結,報科長、總工程師審查后存檔,便于為下一區段提供地質說明書起指導作用。
5、組織地質人員定期或不定期分析研究礦井地質構造、水文地質及煤(巖)層變化規律,不斷總結規律,根據生產計劃,積極開展地質預測預報工作。必須堅持做到年有年報、季有季報、月有月報和臨時性預測預報,對采掘工作面到達可疑水區、可疑老空區或過構造前必須按規定要求作臨時地質預報,準確率要達到70%以上。在每次預報的工程完成后,都應進行總結,對預報準確性進行分析統計,報科長、副總工程師、總工程師審定后存檔待查。
6、負責地質圖紙、資料填繪整理工作,建立健全基礎地質圖紙資料并及時修改。
7、負責分管地質資料、臺帳、卡片、文字說明、原始記錄的歸檔審校工作。
??? 8、積極推廣先進經驗,開展技術革新,不斷提高職工素質。
9、經常深入現場,掌握第一手防治水資料,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10、完成科長和其他領導交給的臨時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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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