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新時期工作的方針、任務,加強職工思想教育,建設“四有職工”隊伍,對上級工會組織負責。
第二條、深入群眾了解思想情況,鼓勵職工搞好安全生產,增加收入樹立職工在企業的主人翁地位。
第三條、搞好民主管理,支持職工參政、議政,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開展社會主義勞動竟賽,促進安全生產和任務的全面完成。
第四條、積極協助隊書記開展好五好區隊建設。
第五條、參加礦組織的工會線查崗活動。
第六條、參加礦組織的工會的安全質量大檢查活動和本單位事故的追查、分析工作,協助制訂防范措施,嚴防同類事故重復發生。
第七條、搞好群眾安全監督作用,確保職工的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參加安全質量活動日,經常向職工進行“安全第一”、質量標準化教育,不斷提高職工遵章守紀的自覺性。
第八條、組織職工開展多種形式的文體活動,提高職工素質,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第九條、做好群眾工作,監督行政在工資發放、獎金分配等方面的合理性,維護職工利益,為職工排憂解難。
第十條、參與煤礦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及應急救援演練和職業病防治工作的落實。參加本職范圍內的事故調查、分析會議和事故的搶險救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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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