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總經理、分管領導的領導下對所管轄區范圍內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全面負責,是本區安全隱患排查的第一責任者。嚴格按照集團公司“七級”、“三定”要求有效落實隱患排查與治理工作。
二、 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安全生產法》、煤礦“三大規程”及兗礦集團下發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及時傳達上級及公司有關安全隱患排查的相關安全技術標準、規范、規程、規章制度等。
三、 負責組織、研究、制定本區隊安全隱患排查方案和措施,對公司下發的安全隱患認真組織本區隊職工進行整改,嚴格按照規程指揮生產,嚴禁違章指揮。
四、 有計劃的組織本區隊人員參加安全隱患排查業務培訓,提高職工對安全隱患的認識水平和整改能力,使職工做到遵章守紀,操作規范。
五、 對公司排查出的各類事故隱患,制定措施,落實人員,按期整改,確保隱患按期整改率及治理監控率達到100%。
六、 堅持“四不放過”原則,認真執行事故分析制度。
七、 監督檢查副區長、工長、技術人員以及各種崗位(工種)人員執行安全安全隱患排查責任制的情況,并進行嚴格考核。
八、 每周組織一次安全隱患排查,對當周出現的各類安全隱患問題認真分析原因,制定防范及整改措施。
九、 負責組織制定本區隊安全隱患排查獎懲制度,并督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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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