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協助區長搞好全區安全工作,協助安全及職能管理部門做好通風安全管理工作。對所分管的工作負責安全責任。
2. 了解采場布置情況,熟悉通風、瓦斯、煤塵、防塵、防突工作,掌握“一通三防”的技術狀況。
3. 負責組織編制本區安全工作計劃,并參加礦安全計劃的編審工作,
4. 經常深入現場,及時處理各種隱患,對各種重大隱患提出技術方案,并向區長和通風副總匯報,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并督促落實。
5. 對重點地點,要重點檢查、重點掌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向礦調度和分管副總、領導匯報。
6. 協助通風副總和通風區長定期和不定期檢查“一通三防”工程質量情況和通風、防火等系統,對查出的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7. 負責新設備、新技術、新工藝在通風管理上的推廣應用,并負責收集、整理資料,總結經驗指導安全生產。
8. 協助區長進行各類事故追查分析。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督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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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