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加強班組安全建設,調動班組成員安全生產積極性,推進班組安全建設,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于廠生產、輔助生產班組的安全績效考核。
二、公司本年度未發生工亡事故,班組成員全年未發生輕傷以上事故,獎勵班組成員安全生產目標獎人平280元。
三、班組所在單位本年度發生輕傷事故次數在年控制指標內,班組成員未發生輕傷事故,扣除事故班組成員安全生產標準分考核獎的標準分的3%(分/人次)。
四、班組所在單位本年度發生輕傷事故次數超年控制指標,班組成員未發生輕傷事故,扣除班組成員安全生產標準分考核獎的標準分的6%(分/人次)。
五、班組所在單位本年度發生重傷事故,班組成員未發生重傷事故,扣除班組成員安全生產標準分考核獎的標準分的15%(分/人次)。
六、班組所在單位本年度發生工亡事故,取消班組成員安全生產標準分考核獎得獎資格。
七、全月班組成員無安全事故、無違章行為、無在公司安全例行檢查評分不及格現象,班組人員可享受廠月度安全獎。
八、全月班組成員有一人發生輕傷以上事故,取消事故者月度安全獎得獎資格。
九、全月班組成員有一人違章1次,扣除違章者月度安全獎得獎資格的50%,全月一人出現2次違章,取消違章者月度安全獎得獎資格。
十、班組在公司安全例行檢查中,出現扣分情況,原則上由責任者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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