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組織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操作規程等相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明確各崗位的責任人員、責任范圍和考核標準。
2.組織制定企業安全生產規劃、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組織審定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中長期規劃,并監督落實。
3.參與審定安全生產培訓計劃,并督促相關部門落實。
4.落實企業年度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計劃,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并負責監督檢查提取和使用情況。
5.負責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辦公會議。
6.組織審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年至少參加1次煤礦應急救援演練。
7.按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負責指揮或參與事故搶險救援。
8.督促落實安全生產監管監察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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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