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礦總工程師、采掘副總和技術科的技術指導及隊長領導下,負責施工技術管理工作,對全隊安全、質量及生產負技術責任。
二、根據設計和巷道實際情況,負責組織編寫施工作業規程和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并負責向職工貫徹,現場檢查落實,嚴格執行工程——規程(措施)——傳達——簽字規定,使工程符合質量標準化要求。
三、經常深入現場,及時準確地掌握施工現場的地質條件變化,并制定出針對性措施,保證施工安全順利進行。
四、定期對職工進行業務技術培訓,提高職工的技術素質和自主保安能力。
五、根據礦總體計劃擬定長、中、短期計劃,制定本隊作業計劃及實施方案。
六、推廣使用新技術、新工藝,開展技術革新和技術攻關,促進安全生產和生產效率及經濟效益的提高。
七、負責做好施工技術資料記錄、整理并妥善保管。及時與相關部門進行技術溝通和匯報。
八、認真負責、積極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