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證生產的正常進行,加強勞動組織管理,確保安全生產,本著獎勤罰懶的原則,特制定本制度。
1、 早班班前會時間:7:30,中班班前會時間:3:30,夜班班前會時間:11:30。
2、 所有上班人員必須參加班前會,并認真聽取值班人員安排的生產任務和安全注意事項。
3、 遲到或早退一次,從當班工資中扣50元。
4、 每月基準班為26個,當月出勤為26個班的不獎不罰,當月出勤每多上一個班,加獎20元人民幣或同等價值的物資;未上足26班者,每少一個班,扣罰20元。
5、 因特殊原因,請假經同意,或因礦方原因影響上不足基準班的,可不罰。
6、 嚴禁找人頂班或給人頂班,發現一次,罰款50元/次。
7、 保證出勤,每班上班人數達礦方規定,達不到礦方規定的,每少一人,罰款50元;休班必須輪休,不得出現集體休班,出現集體休班一次,罰款100元/人次。
8、 干零雜工時,在安全、價錢合理的情況下,不得拒絕礦方安排的工作,否則,礦方有權解除與之簽訂的勞動合同。
9、 礦上舉行的旨在提高職工安全生產水平的培訓,無故不參加者,一次罰款50元。
10、 凡在井下打架者,一律罰款1000元,情況嚴重者,作開除處理并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11、 井下休息應在支架完整的安全地點坐著休息,嚴禁躺下,否則一次罰款100元。凡井下睡覺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12、 嚴禁酒后上班。凡酒后上班者,一律罰款200元。
13、 保護好礦方物品,凡損壞者,一律以原價培償。
14、 凡偷盜礦方材料的,一律以所盜物品的價錢的十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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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