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全礦范圍內“一通三防、日常管理,督促各區隊在生產過程中全面貫徹執行“一通三防”各項管理制度;協助解決“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關鍵問題,做到安全生產。
2、負責研究探索礦井煤與瓦斯突出規律,制定防突措施,督促防突措施的落實及防突資料的搜集、防突預測預報、效果檢驗等全礦防突日常管理工作。
3、負責抽放設計、計劃的編制及督促落實等。
4、負責礦井通風系統調整、串聯通風、反風演習、防瓦斯、防火等有關措施的審查工作,負責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及揭煤、瓦斯治理方案的制定。
5、負責組織協調礦井通風質量達標活動,提高通風管理水平。負責定期組織召開“一通三防”專業會、例會、抽放例會及隱患排查等。
6、經常深入井下,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采取措施,防止“一通三防”事故發生。
7、參加公司、礦組織的安全大檢查和匯總本業務范圍內的整改意見,并督促落實。
8、業務范圍內發生重大事故時,組織有關人員親臨現場,參加調查分析和追查處理。
9、推廣有利于礦井安全生產的新技術、新工藝和新的檢測方法,實現礦井的安全生產、文明生產。
10、協助有關部門對本業務范圍內的人員進行“一通三防”安全技術培訓,提高其“一通三防”安全技術素質,增強抗突能力。
11、要按時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