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購買民用爆炸物品由專人(采購員)持購買證、本人身份證和上次購買后逐日消耗登記表到派出所辦理準購手續,嚴禁別人代辦。
2、由廠方派專車(符合安全條件)運輸,嚴禁搭乘客和其它物品,相抵觸的爆炸物品不能同車裝運。
3、卸裝入庫時必須清倉盤庫,由保管員清點登記入庫。保管員、采購員、運輸人員、押運人員、押運員應在入庫登記上簽字。
4、卸裝入庫時要設立警戒線,禁止無關人員靠近。
5、購進的民爆物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庫房內,相抵觸的爆炸物品應分庫存放,嚴禁混放。
6、民用爆炸物品庫房內不能存放其它物品。
7、庫區應設立警示標志,嚴禁在庫房內住宿和進行其它活動。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