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評估是煤礦安全生產的基礎工作,是確保礦井安全生產、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的重要途徑。為扎實做好安全評估工作,確保礦井安全形勢持續穩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前提條件:
1、杜絕當班發生事故和重大非人身事故。
2、安全質量標準化達到礦要求標準。
3、制定并嚴格執行安全程度評估辦法和獎懲制度。
(二)、考核標準:
以《煤礦安全規程》、本工作面的《作業規程》為準;
(三)、隊每月組織對安全管理、掘進、機電、通風、進行一次評估檢查。
(四)、本隊及各班組要高度重視安全程度評估工作,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指示精神,積極開展現場安全評估活動,不斷夯實礦井安全生產的基礎。
(五)、堅持“管理、裝備、培訓”三并重的原則,充分保證安全必需的各種投入。不斷加大考核獎懲力度,嚴格檢查驗收,嚴格獎懲兌現。積極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職工技術培訓,不斷提高職工安全質量意識和技術技能。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