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監測的目的是對安全標準化進行綜合考核,提出進一步完善安全標準化的計劃和措施,不斷提高安全管理績效,實現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
績效監測的標準為法律、法規、標準規范以及本單位各項規章制度的規定。
一、管理部門及人員
1、安委會為績效監測管理部門。
2、安委會組織績效監測人員實施績效監測,監測人員應熟悉監測計劃及監測要求,掌握人員溝通、資料查閱、現場抽檢的技巧,并能認真、如實填寫監測記錄表。
3、績效監測每半年進行一次。
二、監測內容
監測內容包括:
--目標與指標。
--法律法規依從程度。
--安全投入。
--安全教育培訓情況。
--職業危害監測情況。
--安全健康數據統計分析情況。
--個人防護用品使用及管理情況。
--糾正與預防措完成率及其效果效率。
--事故、事件調查完成率。
--任務分析及任務觀察執行情況。
--變化管理回顧情況。
--安全標準化系統的持續改進情況。
三、績效監測實施及記錄
1、監測范圍
作業現場、設備、設施、作業人員、管理人員、記錄、資料等文件。
2、監測程序
對每個項目均制定監測記錄表,抽調監測人員并熟悉監測記錄表的各項內容,針對不同項目分別采取現場巡檢、抽查在場人員、查看有關記錄和對計劃與實施的比例、查看原件等方式,填寫監測記錄表,匯總分析提出該次監測結果。
3、監測方法
(1)通過對各種記錄、資料的檢查確定某項監測內容的績效實績;通 過核對文件和記錄的數據進行分析,記錄下列監測情況。
--安全投入及使用情況。
--培訓情況。
--糾正預防措施完成率。
--安全、健康有關數據的統計、分析情況。
--職業危害因素監測,檢查數據的變化。
--事故、事件調查完成率。
(2)通過作業現場現狀及人員的檢查等方式,記錄下列監測的情況:
--目標要求內容。
--現場設備設施安全監控,檢查是否存有隱患。
--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
--個人防護用品的管理情況。
4、監測記錄表
由安委會編制各監測項目的監測記錄表,監測記錄表含如下內容:
監測項目名稱、監測各項內容(監測內容中分每項內容的名稱、標準要求、監測方法、監測實況、結果論述)監測人、日期。
四、監測要求
如實記錄監測結果,填寫監測人姓名、日期。
五、監測結果記錄、溝通與回顧要求
監測記錄表交安全科匯總、分類、登記在績效考核統計表上,下發各單位、上報總經理、公示欄公示。
每年通過績效考核統計、分析回顧績效的實績,并制定下一步整改措施,提出進一步完善安全標準化的計劃和措施,不斷提高安全管理績效。
六、相關記錄
1、《績效監測計劃表》
2、《績效監測記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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