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執行黨和國家的生產方針、政策、法令以及企業制定的操作規程及安全指令等,對本班的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
2、認真組織本班職工學習有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確保設備安全運行。
3、每周安全活動日中,認真組織職工結合本班實際情況進行討論,對違章違紀現象和不在現場交班的司機進行批評教育,保證不發生重大機電事故。
4、經過檢修安裝的設備,應達到部頒標準,經車間組織會同操作司機到現場驗收并經試運行后方可接收移交生產。
5、每班要巡回檢查設備運行情況及值班司機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程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危及設備安全和人身安全的設備,應立即停止運行。
6、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認真抓“三違”,杜絕重大機電事故和人身事故的發生。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