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部門、上級公司及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及規章制度,協助隊長做好全隊的安全生產和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
(二)負責安全生產中檢查環境、設備、線路等涉及生產環節因素的責任,加強現場管理,對安全隱患要及時組織力量進行處理,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三)在生產中發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處理,并立即上報,預防事態擴大,安排生產時,要考慮生產設備的安全系數和承受能力,嚴禁超設備能力生產,保證生產順利進行。
(四)嚴格按“三程”指揮生產,不違章指揮,不強令員工冒險作業,認真執行《煤礦職工安全手冊》相關內容。
(五)根據本班工人技術水平、性能特點,合理分配勞動力,特別要注意安全,在安全前提下完成各項生產任務。
(六)定期向隊長匯報生產情況,按時參加生產調度會及有關會議,做好記錄,及時匯報、傳達。
(七)推行全面計劃管理,完善各項管理標準,做好質量標準化達標工作。
(八)生產副隊長帶值班期間必須掌握當班的安全生產狀況,對當班的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帶班時必須堅守崗位,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檢查巡視,及時發現并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和險情,及時制止違章、違紀行為,嚴禁違章指揮。
(九)協助隊長做好包保班組建設工作,提升班組長素質,提高班組建設管理水平,做到班組安全工作方面標準化。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