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公司關于安全生產的指示、指令、決定等,對本礦“一通三防”負責。
二、負責礦井通風系統(包括局部通風)設計與改造工作,組織測定礦井通風阻力,合理調配風量,保證通風系統安全穩定可靠,工作面及用風地點風量充足。
三、嚴格執行瓦斯巡回檢查制度和請示報告制度,認真填寫瓦斯檢查班報,做到“三對口”,并及時報有關礦長、總工程師審閱,建立健全通風調度制度與臺帳,實行一日一調一報告。
四、負責編制排放瓦斯措施.
五、負責對井下盲巷進行管理。出現盲巷,在規定時間密閉,并建立臺帳進行登記、督促生產部門對回采完畢的工作面及時進行回撤,并在《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時間內密閉。
六、編制防塵計劃,積極采取綜合防塵措施,建立完善的防塵灑水管路系統,并做好日常的管路延伸維修工作。
七、定期檢查礦井回風系統巷道,準確掌握回風巷失修情況,并向本礦總工程師提出處理意見。
八、組織主扇性能測定,煤塵爆炸指數鑒定和瓦斯等級鑒定工作,編制礦井反風計劃,按規定組織反風演習。
九、參與編制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審查礦井新水平、新采區設計、作業規程及采掘計劃中有關通風部分內容。
十、負責各種通風設施的制作、維修和檢查工作。
十一、負責對“一通三防”主要儀器、儀表、設備選型、校對、性能檢驗的管理工作,并保證管好用好、發揮作用。
十二、負責巷道貫通前后的通風管理,監督檢查貫通措施的 執行情況,掌握貫通進度,及時做好風流調整工作。
十三、負責編制年、季通風計劃,“一通三防”技措計劃和長遠規劃。
十四,負責不斷完善“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并檢查制度的落實情況。
十五、積極采取預防煤層自燃發火的措施,搞好防滅火工作,并負責火區管理。
十六,負責自救器的管理,并監督使用情況。
十七、負責礦井通風安全監控系統的管理工作,繪制礦井安全監控系統圖,按月報送礦井通風安全監控系統使用情況月報表,發揮安全監控系統效能,確保礦井安全生產。
十八、搞好通風質量標準化建設工作。
十九、參加礦井新水平、新采區和重大安裝工程的設計和驗收,積極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提高技術裝備水平。
二十、參加本業務范圍內的事故搶救、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二十一、協助培訓部門做好礦井“一通三防”知識培訓工作。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