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部門、上級公司及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及規章制度,做好本隊的安全生產工作,對管轄范圍的安全工作負全責。
(二)嚴格按“三程”指揮生產,不違章指揮,不強令員工冒險作業,認真執行《煤礦職工安全手冊》相關內容。
(三)組織安全生產檢查,落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的整改工作,開好班前會,做好安全準備工作。
(四)組織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五)安排生產時,要考慮生產設備的安全系數和承受能力,嚴禁超設備能力生產,嚴格執行員工持證上崗。
(六)發生事故,保護現場,立即上報,組織搶救,參加事故調查。
(七)要求員工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確保員工安全健康。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