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加強業務學習和安全知識培訓,提高自主保安和業務保安能力,遵守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熟知井下避災路線,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二)負責所轄區內的巷道清理、水溝疏通等文明生產安全工作,嚴格按“三程”和“質量標準化”標準施工,按時完成上級領導下達的安全生產任務。
(三)認真檢查轄區內的巷道支護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匯報。
(四)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參加崗位技術練兵和事故預案演練。
(五)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