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加強業務學習和安全知識培訓,提高自主保安和業務保安能力,遵守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對本崗位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二)負責火工品的運輸安全工作,要嚴格執行《中華人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和《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并做好火工品的交接工作,嚴禁丟失和損壞。
(三)負責監督運輸火工品和炸藥、雷管的裝卸工作。
(四)負責看管好爆炸物品,嚴防途中丟失、被盜或發生其他事故。
(五)運輸爆炸物品的運輸車輛必須符合安全要求,按規定設有特別標志,所裝物品品種必須符合安全規定,嚴禁混裝混運。
(六)押運爆炸物品要嚴格遵章守紀,運至井下火工品發放硐室后要認真清點入庫,要和保管人員當面核對,互相簽字,以防丟失外流。
(七)運輸爆炸物品時,行車速度嚴格按有關規定慢行,運輸斜井一律清人,做到“行車不行人”,沿線平巷要停止其他作業。押運員要緊跟車輛后面,嚴禁登鉤。嚴禁其他人員跟隨或靠近運輸專車。
(八)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上崗時按規定著裝。
(九)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參加崗位技術練兵和事故預案演練。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