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部門、上級公司及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及規章制度,協助隊長做好全隊的安全生產和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負,責本隊生產工作安排。
(二)嚴格按“三大規程”指揮生產,不違章指揮,不強令員工冒險作業,認真執行《煤礦職工安全手冊》的相關內容。
(三)協助隊長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工作,并提出防范措施及處理意見。
(四)組織安全生產檢查,落實生產事故隱患排查的整改工作。
(五)組織召開全隊安全生產例會,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問題。
(六)在生產中發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處理,并立即上報,預防事態擴大。
(七)安排生產時,要考慮生產設備的安全系數和承受能力,嚴禁超設備能力生產。
(八)下井帶班期間,必須掌握當班的安全生產狀況,對當班的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帶班時必須堅守崗位,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檢查巡視,及時發現并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和險情,及時解決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向隊長反映,提出合理化的意見和建議。
(九)經常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召開全隊安全性生產例會落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的整改工作,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