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在隊長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兼職救護隊的技術管理工作。協助隊長工作,當隊長不在時,履行隊長職責。
第二條 根據應急救援小隊的全年工作計劃,負責編制季度、月度訓練計劃,負責對隊員技術教育和知識更新培訓。
第三條 及時填寫各種臺帳記錄,按時填報各種報表和工作總結等資料。
第四條 編制應急救援小隊安全技術性工作行動計劃和安全措施,處理事故時,協助隊長制定救護行動計劃和安全措施,對事故處理提出修改和補充意見。
第五條 按規定參加戰備值班,下井和演習工作,參加救護新技術、新裝備的推廣應用。
第六條 對理論知識學習業務操作訓練進行技術指導,參加兼職救護隊組織的 各項檢查考核工作,按時編制上報儀器、裝備、材料、配件計劃。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