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部室的安全工作負具體技術責任。在工作中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三大規程。
二、負責本部室的安全技術學習、技術練兵和技術考核。不斷提高技術水平。
三、按規程、設計要求進行合理風量分配并安排好通風設施。協助部長、主管編制救災計劃,通風、瓦斯防治、防滅火方面的長遠規劃和年、季、月計劃。
四、掌握礦井生產系統巷道峒室、采掘工作面沼氣涌出和瓦斯積存,煤層自燃發火、火區以及通風設施等情況。
五、參加公司開拓延伸,采區設計的審核,根據《規程》和礦井實際情況,對通風、瓦斯、防滅火、防塵等方面提出具體意見,把好安全生產關。參加有關工程的竣工驗收。
六、經常深入現場,檢查采掘工作面風電閉鎖裝置,檢查瓦斯檢查員、通風員的記錄和牌板,發現問題及時督促處理,預防事故發生。
七、參加本業務范圍內的事故分析會,追查事故發生原因,吸取教訓采取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