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科長領導下,配合全科人員完成所擔負的安全技術管理工作。
(二)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部門、上級公司及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及規章制度,保證國家資源在安全生產的前提下合理開發和利用。
(三)負責礦內規程、措施中安全部分的審批工作,與各分管副科長溝通好各方面的情況。
(四)發現安全技術問題要在請示領導的同時,與各有關業務部門協商解決。
(五)經常深入各采掘工作面,參與各項工程的抽查和驗收工作并評出等級,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見。
(六)負責安全監察科內業管理工作,及時完成和上報上級管理部門要求的工作,負責對各基層單位安全管理工作內業的監督和檢查。
(七)做好班組建設管理工作,提高包保班組建設水平,做到班組工作內容指標化、工作要求標準化、工作步驟程序化。
(八)值班期間切實掌握當班井上、下的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檢查巡視,及時發現和組織消除事故隱患。
(九)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任務。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