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機運科行政管理工作,組織完成礦下達的各項任務。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機電、運輸技術方針、政策和規定。定期組織檢查貫徹執行情況。
3、組織召開專業會議,研究新情況、新問題,提出措施并組織實施。
4、總結安排月、季機電、運輸工作,定期召開工作會議,工作有計劃、有總結,認真完成上級領導部門布置的任務。
5、組織編審年度維檢費、大修理、安全措施計劃,并負責檢查執行情況。
6、領導開展設備租賃工作,保證生產接續需用設備。
7、認真執行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經常組織科室人員學習,參加災害預防計劃的編制和審查。
8、組織專業人員推廣新技術、新經驗的合理化建議。組織試驗、審查和鑒定工作。
9、經常深入現場調查研究,掌握機電運輸系統狀況,及時解決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