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對本崗位所管理的設備、工具、操作負安全責任,并對本班司鉆負責;對事故隱患、不安全行為或發生的任何大小事故及化學藥品泄露情況及時向司鉆、QHSE監督員、值班干部等匯報。
2負責內鉗的操作、維護、保養。
3負責對內吊鉗、液壓大鉗、卡瓦、安全卡瓦、旋繩器、防噴盒、回壓閥、旋塞閥、鉆頭盒、鉆臺欄桿、梯子和扶手以及水、氣管線的檢查與維修。
4負責絞車、輔助剎車、轉盤、傳動各鏈條、萬向軸和護罩的固定、保養、維護和清潔。
5負責輔助剎車的摘掛及其冷卻設施的使用。
6起下鉆時負責鉆具質量的檢查及接單根的準備工作,鉆井時與外鉗工輪流在鉆臺上值班。
7負責指重表的清潔和固定。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