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一通三防”管理,杜絕瓦斯事故發生,根據《煤礦安全規程》和《山東省煤礦“一通三防”實施細則》以及各項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氣體超限分析制度:
一、監控值班人員要認真監視各測點瓦斯等信息數據變化情況,詳細記錄系統運行狀況。
二、 當局部地點有異常報警時,監控值班人員必須立即通知現場工作人員,停電撤人,匯報值班領導,并做好記錄。
三、調度室接到通知后立即會同通巷工區通知瓦斯檢查員對現場氣體情況(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進行檢測和分析,果斷作出應對措施,并將初步檢測結果向調度室及通巷工區匯報。
四、調度室接到瓦斯檢查員分析結果后按程序通知值班領導和相關部門,立即召開分析研究會,并將結果詳細、記錄備案。
五、 對出現超限區域,重點監督。經通防及相關技術人員確認無危險后,工作人員方可進入工作地點施工:否則采取不要措施,加強通風,降低有害氣體濃度或進行密閉的處理。
六、甲烷傳感器每7天必須用標準氣樣和空氣樣調校一次,甲烷超限斷電功能每7天必須進行現場測試一次,確保傳感器的靈敏度、可靠性。
七、瓦斯檢查員、監測工必須每天使用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或光學甲烷檢測儀與甲烷傳感器進行對照,兩者讀數誤差在0.1%范圍內,必須以讀數較大者為依據。當兩者讀數誤差超過0.1%,必須采取安全措施并在8小時
內對兩種設備調校完畢。
八、監控值班人員將每天的監控日報表打印、匯總,按規程要求報領導審閱,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運行和實時監控。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