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便于及時果斷的制定事故搶救方案,減少事故影響時間,縮小事故影響范圍,各單位對當日安全生產過程中發生的生產事故無論性質如何都要及時如實匯報調度室并在事故現場采取積極有效措施進行搶救。
1、各單位按照事故類別及危害程度必須在10分鐘內匯報礦調度室。
2、采掘單位發生的影響生產在半小時及以上的非人身事故都要立即匯報調度室,如發現隱瞞不報嚴肅處罰。
3、事故發生后,所屬業務科室必須深入現場,掌握一手資料并及時召集有關科室及有關人員,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認真追查。
4、對事故責任者應分清主次,提出處理意見,并將處理結果通報全礦,以擴大教育面達到避免類似的事故再次發生的目的。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