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掘進工作面開工前,施工單位必須針對工作面的地質條件、支護方式、施工工藝和預見可能問題認真編制作業規程。
2、作業規程必須經過審批,施工單位組織作業人員學習簽字后,方可開工。無作業規程或不經貫徹簽字嚴禁開工,否則罰款300元/次。
3、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照作業規程和質量標準進行施工,不按規程作業罰款100—300元/次,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罰款50—100元/次/項。
4、礦管理部門要經常檢查掘進工作面的施工情況,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質量問題等要督促施工單位按期整改;對于存在的重大隱患或不合格的工程,要勒令施工單位停止生產并對其進行500—5000元的處罰,施工單位要制定出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并在限期內整改完畢,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
5、當掘進工作面的地質條件,施工工藝等發生變化時,施工單位要及時制定補充修改安全措施。
6、工程地質條件發生變化,井巷工程需要變更設計時,由施工單位提出初步方案并報生產科,由總工程師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和技術負責人研究確定,批準后方可組織實施。未經批準前不得按變更設計施工,否則變更工程不預結算。重大變更必須經礦業公司批準。
7、掘進工作面必須堅持有掘必探的原則,發現不經鉆探或不按要求進行鉆探,進行掘進作業的罰款50—200元/次并停止作業進行整改。
8、掘進巷道在貫通其他巷道或揭露老空前,生產科必須下達貫通通知書,施工單位必須依據通知書制定出安全技術措施,無措施禁止進行貫通工作。
9、生產科必須及時把掘進巷道的工程進度標注在圖上,便于及時掌握工程進展情況和安排部署下一步的工作。
10、由生產科負責,每周對在施工的錨網巷道或巷修中的錨網巷道進行1—2次錨桿(錨索)拉拔和預緊力測試。
11、對拉拔和預緊力測試不合格的進行處罰(執行處罰標準),不合率達到20%時,對所測試段巷道不予結算,并進行100—800處罰,直到整改合格后方予已結算。
12、檢查方法采用日檢、旬檢和月末驗收或竣工驗收相結合的方法進行。日檢由相關科室人員及礦領導隨機進行。旬檢由礦組織相關科室人員和施工單位進行,月末驗收或竣工工程驗收由技術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進行。
13、單項工程必須達到優良品,一次驗收為不合格品不予結算,經整改成合格品結工程量的80%,整改成優良品結工程量的95%;一次驗收為合格品結工程量的80%,經整改成優良品結工程量的95%;一次驗收為優良品結工程量的95%。
14、沒有完成當月作業計劃的施工單位,按實際欠作業計劃的部分進行處罰,欠多少在當月已完成的工程量中扣除多少。
16、由于工程質量、空頂時間長、空頂距離大等原因導致冒頂的責任事故,對施工單位進行2000—5000元的罰款,同時施工單位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處理完冒頂事故,逾期視情節進行一定額度的第二次處罰,處理冒頂的材料、工資費用等均由施工單位自己承擔,甲方不予承擔。
17、由施工單位自身原因造成的整改工作或需要增加的輔助工程,消耗的材料、人員工資等均由施工單位自己承擔,甲方不予承擔。
18、凡是指定的整改工作或增加的輔助工程必須在限定的時間內完成,否則對施工單位進行處罰,處罰額度執行已制定的標準或自定。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