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嚴格遵守有關礦山安全法律、法規、煤炭行業安全規章、規程和企業的規章制度,不得違章指揮和強令工人冒險作業。
二、全面負責本班的安全、生產、質量標準以及其他各項工作,檢查本班執行“三大規程”和區隊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督促本班積極完成各項任務。
三、負責監督現場是否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對本班生產中出現的問題,根據具體情況制定具體措施,及時進行處理,發現不安全隱患應及時進行處理。
四、深入現場,作風扎實,跟班上下,休班提前向隊長請示,不得出現空崗現象,每月下井不少于20個。
五、對當班班長組長、特殊工種人員實行全過程的安全管理和監督。
六、要尊重當班安監員意見,教育當班工人,支持安監工作。
七、掌握采煤基礎理論知識,具備一定的安全專業知識,具有指揮安全生產和處理現場事故的能力,熟悉所用機電設備的性能,且有使用與維修知識,具有一定的操作技術和管理水平。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