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嚴格遵守有關礦山安全法律、法規、煤炭行業安全規章、規程和企業的規章制度,認真貫徹執行煤礦三大規程,抓好職工安全培訓和隊伍建設,是本區隊的安全第一責任者。
二、負責落實上級的各項指示、指令、規定,負責依照安全法律、法規、作業規程及措施,組織生產,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質量負全責。
三、負責建立和完善各種安全生產責任制,負責本單位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治理及各級檢查所發現問題的整改工作,每月下井不少于18個,其中夜班每月不少于7個;抓“三違”人員不少于3人/月。
四、負責組織召開工區班子會,研究布置安全生產工作,帶領職工搞好質量標準化建設,努力完成各項生產任務。
五、負責實施區隊安全獎罰辦法及各項制度的落實兌現,負責所管轄范圍內各類安全設施的使用和管理,嚴格按章指揮,嚴禁冒險指揮工人作業。
六、掌握機械化采煤的基礎理論知識(即采煤技術、采煤方法、頂板管理及整個工藝流程),具備必要的安全專業知識,具有指揮安全生產和處理現場事故的能力,熟悉所用機電設備的性能,使用及維修保養知識,具有一定的操作技術和管理水平。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