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場長(經理)對本企業安全生產負總的領導責任,認真組織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政策、法令和規章制度。
2、安全工作納入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做到“五同時”。
3、經常研究安全工作,定期主持安全生產分析會,分析安全形勢,研究對策,制訂安全生產防范措施。
4、健全和充實安全機構,定期布置、檢查安全部門工作,聽取安全部門意見,支持安全部門對下屬單位開展安全監察。
5、在技術決策中,要依靠技術部門,發動工程技術人員和干部職工,研究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6、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查思想、查制度、查設備、查隱患,并認真抓好隱患整改,每年從工廠更新改造資金中安排10%-20%用于勞動保護。
7、貫徹新建、改建、擴建工程 的“三同時”原則。
8、加強干部職工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杜絕工人違章作業現象,并把安全工作作為評比競賽的主要考核條件。
9、審定工廠經營管理生產經營目標和簽訂生產承包合同 ,應將安全生產指標和措施作為主要內容。
10、有權拒絕上級安排的嚴重危害職工安全健康的指令和意見,并及時上報。
11、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認真分析、處理事故,發生傷亡事故、立即上報市安監局,對事故報告的正確性、及時性負責。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