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做好采煤工作面的頂板管理及初采初放管理工作,保證回采工作安全有序地進行,有效地杜絕頂板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初采初放前,必須成立以總經理為組長,總工程師、生產副總、安全副總為副組長的初采初放領導小組。
二.初采初放前,采煤區隊必須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經領導小組審批后,認真地貫徹執行。
三.領導小組對初采初放期間安全技術措施地監督落實和安全管理工作負責。
四.初采初放期間,領導小組成員必須現場跟班,同區隊領導一起,發現問題現場及時處理。
五.初采初放期間,領導小組成員、區隊領導、工程技術人員要及時掌握工作面頂板情況并做好記錄,必要時要及時修改安全技術措施。
六.調度室要設立專項記錄臺帳,領導小組成員要填寫好跟班記錄描述。
七.初采初放結束時,必須由總工程師組織安全、生產、工程技術人員等現場驗收,方可認定初采初放結束。
八.初采初放結束,領導小組隨即終止領導活動。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