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揮中心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2、值班人員不得擅離職守、無故脫崗。
3、值班人員要作好值班記錄,把涉及安全的信息匯總登記。
4、作好交接班記錄,交接班雙方要把待辦事項交接清楚。
5、值班期間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6、當班負責人是全礦安全生產的負責人。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