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堅持黨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生產方針,督促檢查各級黨政組織和黨員、干部對國家安全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
2、加強黨員、干部隊伍的安全意識教育,不斷提高黨員干部遵章守紀的自覺性,
3、參與各種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對違章指揮或玩忽職守造成重大損失者進行批評教育,必要的給予紀律處分。
4、經常深入基層,配合有關部門對安全生產、物資供應、煤炭銷售、二次分配等進行監督檢查。
5、加強對各級領導干部值班、跟班制度監督檢查,確保安全生產。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