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做好充水條件分析預報和水害評價預報工作
2、 探放水隊組應當使用專用鉆機,由專業隊伍和專職人員進行設計施工,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氣體危害的安全措施,探放水結束后,應當提交探放水總結報告存檔各查,探水孔的布置和超前距離,應當根據水壓大小、煤(巖)層厚度和硬度以及安全措施,按照公司制定的探放水設計進行安全作業。探放在空積水最小超前水平鉆距不得小于30米,止水套管長度不得小于10米。
3、根據2011年2月第一版煤礦安全規程第二百八十條規定:采掘工作面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探放水應確定探水線,由專職人員專業設備進行探放:
接近水淹或可能積水的井巷、采空或相鄰煤礦時。
(1) 接近含水層、導水斷層、溶洞和導水陷落柱時。
(2) 打開隔離煤柱放水時
(3) 接近有動水可能的鉆孔時
(4) 接近可能與河流、湖泊、水庫、蓄水池、水開等相通的斷層不皮不率帶時
(5) 接近水文地質條件不清的還區域時
(6) 接近有積水的灌漿區時
(7) 接近其他可能突水的地區時
4、應對編制的探放水設計在實踐工作當逐步完善、并制定和落實開采期間各項安全防范措施
5、 探放水隊組成員應當按照有關現實經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