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預防粉塵事故杜絕煤塵堆積,特編制此粉塵沖刷制度
1、沖塵人員嚴格按照礦總工程師制定的巷道沖塵周期進行沖刷。
2、沖塵人員應工作認真負責,保證沖刷質量無遺留現象,對所沖刷范圍的防塵設施進行使用和維護,對隔爆水棚整理加水。
3、沖塵人員要嚴格沖塵周期,合理安排工休,嚴禁沖塵人員同時休班,否則每班罰款10元。
4、因沖塵人員責任心不強,沖塵質量低劣引以罰款,由沖塵人員負責。
5、沖塵人員沖刷完畢后,應認真填寫沖塵記錄。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