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管業務管生產必須同時管安全”的原則,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新安全生產法》,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獨立自主地開展工會工作,對所分管范圍的工作負直接責任。
2、組織召開工會委員會會議、工會活動,搞好工會工作的決策、布置、檢查和落實工作。
3、參與區隊重大決策,搞好企業民主管理,維護企業的利益和職工的合法權益。
4、協助隊長、書記搞好安全生產,會同有關部門,經常向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參與重大事故的追查和處理,不觸碰安全管理紅線及重點,做好薄弱環節管控管理。
5、嚴格工會財務管理,合理安排好工會經費,經常檢查工會財產的保管使用情況。
6、嚴格按照公司要求,積極組織職工參與勞動競賽、技術比武和崗位練兵等安全生產活動,提高職工整體素質,推動生產的發展。
7、協助行政管好、用好福利基金,會同有關部門搞好勞動保護工作;按照標準審批困難救濟,努力改善職工生活福利條件。
8、深入班組,調查研究,不斷改進工會工作。
9、負責籌備召開職工代表大會,主持同級職代會的日常工作,組織檢查職代會有關決定、決議的執行情況。
10、定期向上級工會、隊匯報工會工作。
11、深入現場解決實際問題,井下出勤達到公司規定要求。
12、跟值班期間,做到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不觸碰安全管理紅線及重點,做好薄弱環節管控管理,并及時處理安全生產存在的隱患。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