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礦井機電技術管理工作。
2、積極學習貫徹執行上級關于機電工作的方針、政策、指示、規定和法令,不斷提高機電技術管理水平。
3、定期組織召開機電專業技術人員會議,包括技術工作落實情況、分析專業技術問題、提出技術工作意見。
4、經常深入現場了解情況,解決技術問題。
5、負責組織機電設備的技術測定和實驗工作。
6、負責組織編制機電安裝工程、機電檢修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安全措施,參與編制年、季、月度機電工作計劃,停產檢修計劃,災害預防計劃等。
7、負責組織機電設備安裝、檢修,制定質量標準,并組織實施。
8、負責組織機電革新項目的調制,推廣先進經驗,協助機電副總搞好實驗、鑒定和推廣工作。
9、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有關人員,向機電職工講授技術知識、正規操作知識,并組織考核,不斷提高機電職工隊伍的技術水平。
10、經常深入崗位,了解設備運行情況,切實掌握運行狀況,提出改善狀態的意見,使其達到經濟合理、運行安全。
11、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安全管理規定。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