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法律法規,遵守本單位各項規章制度,做好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各項工作。
二、協助領導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指示,及時轉發安全訓練、事故預防、搶險救災文件、資料。
三、做到設備帳、卡、物相符,定期檢查,按相關要求對設備進行維護保養。
四、及時了解安全訓練、事故預防、搶險救災動態,以服務、支持和協調為礦井安全生產服好務。
五、做好安全工作,協助制訂和健全安全訓練、事故預防、救災責任的規章制度。
六、對來大隊考察調研、檢查工作的上級領導和工作人員提供安全優質的服務。
七、配合搞好各種安全日常訓練、事故預防、搶險救災、儀器維護保養等工作。
八、在本職工作范圍內做好安全工作,并分別對其工作安全負責。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