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責。對進入本作業區域的非本崗位人員安全監督負責。
2、對所管轄適用范圍內的電氣設備完好負責。
3、嚴格遵守礦區關于道路交通安全和關于礦區摩托車管理的相關規定。
4、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集團公司、礦、廠、車間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5、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的管理等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6、積極參加各項安全生產活動。
7、認真做好班前、班中、班后的安全檢查工作,發現隱患及時處理與報告。
8、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妥善保管、正確穿戴和合理使用配戴勞保用品。
9、拒絕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發現他人違章作業,立即制止。
10、做好領導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