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機電副礦長對分管范圍內安全質量化工作負全面責任,是安全質量標準化專業的第一責任人。
2、認真貫徹安全質量標準化方針及上級有關安全質量標準化的指示、規定,嚴格遵守國家安全質量標準化規章、規程標準和技術規范,并督促所屬單位和部門貫徹落實。
3、督促檢查礦井范圍內的質量標準化技措費用、設備和材料的合理使用,保證安全質量標準化基金的足額提取和合理利用。
4、經常深入生產現場,及時全面掌握全礦井的安全質量標準化資金材料投入使用管理狀況,并針對存在問題提出有關的解決方案。
5、督促本科室領導干部、崗位人員對安全質量標準化責任制的落實工作。
6、定期召開本科室的安全質量標準化會議,平衡解決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7、搞好本科室的安全質量標準化,排查事故隱患,嚴防事故發生。
8、 搞好協調配合,保證安全質量標準化物資的及時供應。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