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教育和安全考核工作。
2、負責規定職責范圍的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及貫徹“五同時”的原則即在計劃、布置、檢查、評比、總結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評比、總結安全工作。
3、監督檢查分管部門對安全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4、組織制訂、修訂分管部門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5、組織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6、組織分管部門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先進經驗,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7、分管部門發生事故時,負責及時向上級報告。
8、定期召開分管部門的安全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9、定期組織職業病體檢,并根據情況采取相應保健措施。
10、負責職工安全技術培訓計劃的編制以及技術比武、練兵活動的開展。
11、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和事故搶救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12、協助廠長抓好分管范圍內的工作,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
13、保證職業健康體系的正常運作,對安全標志的建立和及時更新負責。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