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調度室主任的領導下,對本崗位的安全負直接責任。
2、堅守崗位,遵章守紀,保證安全文明生產;執行《選煤廠安全規程》及各項安全規章制度,規范著裝,持證上崗。
3、參加各級組織的安全活動及安全技術培訓,提高安全意識,按規程操作,杜絕“三違”。認真填寫各種記錄。
4、負責全廠通訊設施、聲光信號、工業電視、攝像鏡頭及配備照明的維護、維修、更換工作。
5、發現有危及人身和設備安全隱患時,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匯報調度室。
6、強電設備不得帶電檢修和清掃衛生,檢修或清掃衛生時必須停電;弱電設備檢修和清掃衛生時必須采取防靜電措施。
7、完成調度室主任安排的其他各項工作。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