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協助區長搞好本區安全管理工作,對所在隊安全生產、質量標準化創建、安全自主管理和各項制度任務的落實負全面管理責任。
2、協助區長貫徹落實國務院446號、493號令有關規定,帶頭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作業技術措施,抓好職工現場規范操作,發現職工違章作業要及時制止并作出處罰決定。
3、工長有權對所包隊工作包括:生產、質量、安全等一切符合本隊安全生產的,進行安排落實兌現,有權支付工分,但不能有跑馬分;
4、抓好現場管理,跟班負責,按作業規程要求嚴把質量關,發現不按規程、措施施工的,堅決按要求予以糾正,確保達到礦上下達的質量計劃。
5、認真落實五項制度,必須按時參加班前會,做好“11種安全隱患人”排查幫教轉化工作。與工人同上同下,跟班干部開工前要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確認,負責現場安全隱患或問題的排查和處理。問題排查和處理情況要在《安全確認記錄本》上記錄清楚,當班不能解決的問題要與下一班交接清楚。
6、現場跟班發現重大隱患,立即采取措施組織處理,及時向區值班和調度所匯報,并采取果斷措施組織人員排除。
7、在走動式巡查管理過程中,把班前禮儀、井下乘車、安全確認、動態達標、手指口述、班后評估、走動式安全培訓作為巡查重點加以檢查落實。
8、對本隊的質量、任務負責落實,組織驗收。同時根據現場情況提出生產意見及注意事項。
9、對本隊出現人身事故和非人身事故,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按照1號文的要求,認真追查,嚴肅處理。對現場存在較大安全隱患、安全管理環節失控以及工程質量低劣等情況,要按照“五級”問責制度進行問責。
10、掌握煤與瓦斯突出防治措施,認真落實安全防護措施。
11、上井后寫入跟班記錄:詳細記錄什么問題,怎樣處理,落實到誰身上,由誰負責。但凡在小班能處理掉的問題,應當當班解決;決不準遺留給下班,否則將按不負責任處理,區將給予罰款。
12、凡承包的隊出現工傷,工程質量不達標,文明衛生不合格或出現其他問題,將給予包隊干部進行處罰。
13、帶頭執行、落實嚴格落實《事故應急調度制度》、《安全確認制度》、開工許可制度》、《零星作業人員匯報制度》、《隱患匯報制度》等五項制度。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