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負責風門及通防所用木質用品的加工工作。
二、熟知全礦井生產布局及生產進度,掌握全礦井各種設施的位置、用途及各種設施的質量標準、規格大小。
三、熟知所使用的機械設備構造、工作原理、安全注意事項。
四、按通風技術措施的數據要求,加工風門、調節,不得隨意更改規格。
五、風門、調節、柵欄用料合理,質量合格。
六、根據井下生產需要,提前加工好風門、調節,不得影響井下安全和生產需要。
七、定期檢查井下設施,發現損壞及時維護。
八、正確使用木工設備,不得違反設備使用要求及注意事項。工作中不得允許他人使用電鋸,以避免發生危險,做好個人保安工作。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