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維修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學徒工應在考試合格的正式維修工指導下從事維修實習操作。
2、熟知《煤礦安全規程》有關內容,并熟練掌握《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有關規定和要求。
3、熟悉所維護設備的構造、性能、技術特征、工作原理并能獨立工作。
4、上崗前不準喝酒,上班不得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工作,嚴格遵守本崗位的操作規程及各項規章制度。
5、維修工操作時應不少于2人。
6、兩個或兩個工種以上聯合作業時,必須指定專人統一指揮。
7、作業前要切斷或關閉所檢修設備的電源、水源等,并掛有“有人作業”警示牌。
8、高空或井筒作業時,必須戴安全帽、系保險帶,保險帶應扣鎖在安全牢固可靠的位置上。
9、禁止不適合從事高空和井筒作業的人員參加高空和井筒作業。
10、高空和井筒上下平行作業時,應有可靠的安全保護措施。
11、禁止在設備運轉中調整制動閘。
12、井下電氣焊作業時,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中的有關條款執行。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